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有关要求,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已将《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予以发布。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包括个人形式申报和团队形式申报两种。申报人(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 截至2024年1月1日,在河南省行政区划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期覆盖人才项目执行期限;
3. 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4. 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5.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做出重大科研贡献;
6.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核心成员联合开展相关方向研究2年以上,且符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核心成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团队成员专业、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技术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明显优势或处于领先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
7.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须认真填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书》,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团队领衔人)须在“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按照《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分为“主管部门推荐”和“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其中,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只能通过主管部门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主管部门推荐
1.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2.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参评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提出推荐意见。
3.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申报人分别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 申报人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或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申报人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推荐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2. 每位推荐人最多只可推荐2名申报人,超过2名,则全部视为无效。申报人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说明。参与推荐的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4. 推荐人对被推荐申报人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申报人在省内多个单位任职的,须从主要任职单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9月4日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一式三份,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 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
3. 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
(二)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的人选,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四)为保证推荐质量,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六、学校推荐评审工作安排
1.申请人请于8月29日上午11点前,完成在线申报提交,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4楼科技处420房间。
2. 学校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推荐的项目,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相应栏内签字、盖章,9月3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4楼科技处420房间,学校统一提交上报。
3. 我校推荐名额分配总数12个,其中团队名额1个,40周岁以下不少于3个。
七、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 - 65974111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 - 65968665
(三)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
联系电话:0371 - 86231501
学校科技处:0371 - 69127211
科技处 党委人才工作部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