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节假日放假及本学期值班工作安排如下,请老师们做好相关工作。
一、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假期放假安排
清明节:4月5日~7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五一”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4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五)的课;
端午节:5月31日~6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2日(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值班安排及有关要求
为加强两校区管理,本学期学校继续实行节假日两校区同时值班制度。
1.工作日期间(含午间和夜间),全天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上班时间值班电话:69127202,午间和夜间值班电话:65790707。
2.节假日期间(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白天实行各单位轮流在值班室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8:00~18:00。花园校区值班地点:办公楼130房间,值班电话:65790707;龙子湖校区值班地点:教学楼区第一报告厅西配房(报告厅西北门内西侧房间),值班电话:56758351。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
3.本学期干部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处级单位,各处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务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值班时段内的值班安排。在学校值班室的值班人员必须是处级干部,不得由他人代替值班。
4.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通知下一班值班单位负责人,值班室钥匙等依次向下传递。
5.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做好详细记录(来电、来访单位名称、人员、联系电话、工作要求等),有事及时与校办或有关部门联系。校办联系人:司保江、车华,电话69127202。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处级干部值班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