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坚持分类选拔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严格管理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科学确定复试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坚持优化服务
做实做细考生服务,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
三、组织领导
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工作细则;学院党委负责对本学院复试调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成立领导小组。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调剂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教师(含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严格选派参与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教师,并严格按照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回避制度执行。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调剂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不得以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招生工作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
组长:李纲
副组长:卢亚丽
成员:魏怀斌、何慧爽、杨洋
2.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程霞
副组长:于海丽
成员:赵洁、任滋森、李晶慧、栗慧敏、孙姣姣
四、条件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初试成绩含加分)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本院各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初试统考科目要求如下(具体实际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显示及要求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硕/学硕 |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接收专业代码) |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 范围要求 (接收专业名称) |
初试考试统考科目要求 |
有无跨专业/跨考加试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学硕 |
0201 |
理论经济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或302数学(二) 或303数学(三) |
无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0251 |
金融 |
0253 |
税务 |
0254 |
国际商务 |
0256 |
资产评估 |
0258 |
数字经济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2 |
工商管理学 |
1203 |
农林经济管理 |
1205 |
信息资源管理 |
127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硕 |
与“应用经济学”专业要求一致 |
与“应用经济学”专业要求一致 |
与“应用经济学”专业要求一致 |
无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学硕 |
与“应用经济学”专业要求一致 |
与“应用经济学”专业要求一致 |
与“应用经济学”专业要求一致 |
无 |
|
025400 |
国际商务 |
专硕 |
0251 |
金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4英语(二) ③301数学(一) 或302数学(二) 或303数学(三) 或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
无 |
0252 |
应用统计 |
0253 |
税务 |
0254 |
国际商务 |
0255 |
保险 |
0256 |
资产评估 |
0258 |
数字经济 |
025600 |
资产评估 |
专硕 |
与“国际商务”专业要求一致 |
与“国际商务”专业要求一致 |
与“国际商务”专业要求一致 |
无 |
3.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不设置任何歧视性调剂条件。
4. 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亦注重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亦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5. 其他调剂要求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缺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相关调剂信息。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调剂服务系统 ”,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填报时须注意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
3.本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中的要求,遴选复试考生归入备选库,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复试。学院要发布须考生确认待录取或复试通知时,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后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调剂系统内的通知为准。
5.学校审定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 ”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请及时明确反馈接收或拒绝。
六、调剂复试组织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的方式,原则上本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水平面试等。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录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 ”、“不合格 ”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其中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本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同时还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人文素养等。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对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的考核重点应有所不同。
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面试放在同一环节进行,总时长一般不低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外语水平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为满分5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外语水平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200×10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500)×100×50%+复试成绩×50%
七、其他事宜
1.本学院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严格调剂工作程序,严肃调剂工作纪律,严把调剂生源质量,全心全意服务调剂考生,确保调剂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调剂复试形式、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要求、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照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3.我院所有接收调剂专业的相关信息以“全国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4.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学校、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5.监督电话:0371-69310109(学院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0371—65790989(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71—65790233(校纪委)。
6.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全程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开放时间及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以学校在“全国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的时间为准。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应认真了解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信息,确保符合调剂要求。
7.请考生随时关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www2.ncwu.edu.cn/yz/)、学院官网(https://www2.ncwu.edu.cn/guanjing/)及“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信息,以免错过调剂机会。
8.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遵守我校的考试纪律和规定,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应按照我校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手续,确保顺利入学。
9.如学院通知和研究生院通知内容有差异,需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10.本办法由管理与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研究生院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