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   研究生办公室    |  编辑:赵文泽    日期:2023-05-17

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9号)及研究生院对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拟组织2023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6日

二、申报材料

1.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9号)(附件1)文件要求,参加新增导师遴选人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培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应学院研究生办公室(6302)。

2.参加新增导师遴选人员需根据申请表提供支撑材料,具体包括:①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②任职资格证书;③论文原件及其检索证明或检索页,有效专利授权证书(应为有效专利,欠费无效或已转让专利视为虚假材料)和检索页,专著;④获奖证书(附显示排名的材料);⑤项目立项/结项证书(或能证明主持人身份的任务书、合同书等)⑥经费到账证明材料(经费到账需财务盖章);⑦副教授申请人员还需提供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盲评意见书;⑧创新人才证明材料;⑨其他能证明满足相应要求的材料。

3.近五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交至明慧园6号楼6302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后发至邮箱:zhaowenze2019@qq.com

联系人:赵文泽 联系电话:0371-69310131 


 附件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9号).pdf

 附件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培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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