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实施细则的通知

供稿:      |  编辑:    日期:2014-05-29

各位老师、学生:

   为全面促进学生学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实施细则。
   1.
凡当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应届毕业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参加学校当年度组织的二次毕业答辩。
   2.
申请参加二次毕业答辩的学生,须在首次毕业答辩未通过1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3.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文件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实施细则.doc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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