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辅导员:
根据《关于对〈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第五条规定的解释意见》(教务文〔2013〕30号)文件(见附件一)规定,即日起开始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应届毕业生进行“突出成绩”型学士学位授予申报相关工作,请辅导员通知符合条件的2010届毕业生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二。附件一:教务文【2013】30号.doc附件二: 关于组织学生进行“突出成绩”型学士学位授予申报的通知.doc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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