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返校后是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段 ,做到心理问题 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 ,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维护校园稳定 ,请各年级、各班级 及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一、排查时间
3 月 4 日-3 月 15 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全体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 一)特别关注对象
下列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关注学生;
2. 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考研 焦虑学生、学习困难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 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将推迟毕业的学生、将无法毕业的学生、将不获执业资格的学生 等;
3.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 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 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 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 自然灾害、校园暴力、 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 瘤等,医药费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 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亲友中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史的 学生;
6.性格严重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 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 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8.有强烈的自卑感、罪恶感或不安全感的学生;
9.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 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同宿舍、
同班的学生;
10.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 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11.患有严重心理和精神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 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 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2.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 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
13.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 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 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14.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 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 二)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 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 日记、 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 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 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 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排查工作安排
( 一)危机排查。各年级应及时开展本院学生的心理危机 排查工作,要求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 党员、寝室长等,对学生的生活状况、学习状况、心理状 态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筛查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以便进行相应的心理调适。
( 二)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 心理危机的学生,各年级辅导员应立即上报学院心理辅导 站,同时报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备案。
五、注意事项
( 一)请各年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院实际,进一 步健全机制,
落实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要充 分发挥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 等多各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 查,全面推动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 二)排查工作的关键在于辅导员,重心在于学生班级和 宿舍。全体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 识以及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学生宿 舍,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摸排谈话,并 做好记录,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对于排查出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展开谈心交流和 人性化管理,安排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和学生干部 进行重点关注,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确保排查没有 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 三)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 各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级 干部等,与 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 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 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 全心理档案。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 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 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 况恶化。
( 四)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 五)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 六)保证存在自伤或自杀风险的学生 24 小时有人监控, 确保学生不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