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水政〔2020〕92号)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复审,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新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9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址:7号楼7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310153
电子邮箱:ncwugjyjsbgs@163.com
下一条:管理与经济学院开展“守资助防骗局·怀感恩促成长”主题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