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贷款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且是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和消费习惯;
4.遵纪守法,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并承诺将贷款行为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如实提供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7.本人没有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均不允许贷款;
8.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范围
贷款范围为在校2021级(5年制专业学生)、2022、2023、2024、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以及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学院、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应贷尽贷。
三、贷款额度及贷款使用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大于1000元、不超过25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等。
登录系统并填写申请: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申请,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相关内容,并上传所需材料。
五、贷款利率
1.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时间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自付利息。自付利息的利率随国家调息进行调整;
2.财政部门按贷款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由学生自付利息;
3.贷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