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水政〔2020〕92号)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复审,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新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9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址:7号楼73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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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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