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通知:
各招生学院:
为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双选原则
(一)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各招生学院应通过多渠道及时对新生公布本学院各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
(三)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具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方可参加本年度师生双选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确认停止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导师招生指标分配环节;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2〕139号)附件:硕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认定与招生指标管理办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的补充规定》(研究生院〔2022〕12号)文件要求,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完成如下工作:
1、根据本年度研究生毕业论文未通过双盲审的学生名单和河南省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的学生名单确定停止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名单;
2、制定本单位“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及师生双选”实施工作方案,对本学院、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招生指标分配(包含年度基础指标及奖励指标),确定本学院导师招生指标后,报学校备案。
(二)导师查询个人可招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个人本年度分配的可招生计划,如导师有异议,请反馈至学院。
(三)师生双选;
1、各招生单位组织导师、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在线双选”模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师生双选;
2、双选共设置三轮,第一轮待学生选择完导师后,硕士生导师对学生进行选择。若出现无师生匹配的学生可进行第二轮次和第三轮次填报,导师进行再次选择。待三轮次填报选择完毕后,仍有未匹配的师生,则由学院根据师生双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学院上报师生双选结果。
三、时间安排
(一)确认停止招生资格导师名单:2023年6月13-14日;
(二)制定“师生双选”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6月13-14日;
(三)确定导师招生指标:2023年6月15日;
(四)导师确认招生指标:2023年6月16日;
(五)师生双选:2023年6月18日—22日;
1、第一轮
6月18日8:00--19日8:00,新生在线选择导师;
6月19日8:00--20日8:00,导师选择第一志愿研究生;
2、第二轮
6月20日上午08:00--12:00,第一轮未被选中的新生在线选择导师;
6月20日下午12:00--18:00,导师选择第二志愿研究生;
3、第三轮
6月21日上午08:00--12:00,第二轮未被选中的新生在线选择导师;
6月21日下午12:00--18:00,导师选择第三志愿研究生;
4、未匹配师生轮次
2023年6月22日,由招生学院根据师生双选实际情况,对未匹配的师生进行分配。
四、材料上报
(一)资格名单上报
2023年6月14日17点前上报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停止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及师生双选”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的决议(或纪要)纸质版。
(二)导师招生指标分配
2023年6月15日17点前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本学院导师招生指标分配结果。
(三)双选结果上报
2023年6月23日17点前,学院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本学院师生双选结果并对师生公布双选结果。
四、师生双选登录方式
(一)学生端口:
https://pas.ncwu.edu.cn/
(二)导师端口:
https://authserver.ncw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s%3A%2F%2Fpas.ncwu.edu.cn%2Flogin%2FssoLoginHs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艳昌
联系电话:0371-69127478
六、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的补充规定》(研究生院〔2022〕12号).pdf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2〕139号).pdf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