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与贸易(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020102
二、专业名称 国际经济与贸易(International Economics & Trade)
三、专业方向
国际贸易实务(International trade praticing)
四、专业培养目标
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基本方针,努力培养有较高社会主义政治觉悟的,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全面掌握国际经贸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能够直接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涉外经济管理工作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涉外经济工作的,德才兼备且具备高度竞争能力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五、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的掌握马克思主义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及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学术动态;具有从长远、全局、战略角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运用经济分析和实务操作的能力。
六、课程结构
1、总学分:69
必修课学时/学分: 304/ 35 占总学分的比例:51%
其中:
专业基础课学时/学分:304/19 占总学分的比例:28%
集中性实践环节周数/学分:16/16 占总学分的比例:23%
选修课学时/学分:544/34 占总学分的比例:49%
其中:
专业限定选修课学时/学分:544/34 占总学分的比例:49%
本专业须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学分69学分:其中必修课35学分;专业限定选修课34学分;方准毕业。
2、指导性教学计划(另附)
七、主要核心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运输与保险、投资学、国际结算、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单证(英)、海关管理、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写作、市场营销学、国际商法等。
八、实践教学环节
证券投资模拟、国际贸易实务与国际结算模拟、毕业论文
九、学制及学位授予
修业年限:标准学制3年,弹性学制3-7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doc
注:1、法学专业可以免修国际商法;外语专业可以免修商务英语。
2、国际贸易实务与国际结算模拟的具体安排:国际贸易实务实习一周,国际结算模拟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