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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24-03-28       [打印本稿]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遵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纲

副组长:黄伟

成 员:魏怀斌、卢亚丽、何慧爽

(二)学院招生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于海丽

成 员:王洁方、胡沛枫、张海英、朱涵钰、刘叶

(三)学院成立以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学院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含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

三、复试基本政策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要求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复试系统中(https://pas.ncwu.edu.cn/)-资格审查环节提交材料”并告知报考学院,研究生院核实是否享受加分政策后方可加分。

今年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平台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硕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入学考试计划的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院配合。

四、复试成绩要求与核算办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以研究生院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具体要求及时间以研究生院安排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品德等。

(三)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核算办法如下:

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所有一志愿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含笔试、面试),调剂考生按研究生院后续安排执行。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以研究生院为准,面试安排需关注学院官网发布通知。

(三)复试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四)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为满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2×50%

初试成绩为满分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笔试总成绩/2+复试面试成绩)/2×50%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系统显示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复试分值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1.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章程公布科目为准。对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1.5小时。

2.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

(六)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以复试系统--资格审查界面需提交的材料为准):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少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需提交的材料:

(1)少干计划考生:

①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少干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少干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①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②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纸面带有防伪标记。考生可从档案保管部门将其借出并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

③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出现役证》由考生个人持有。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招系统”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照顾政策资格。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并进行加分。

5.应届生的学生证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6.考生需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7.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8.所有考生需在2024年3月28日12: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复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

六、拟录取

(一)排名及拟录取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如考管理类联考,则以英语单科成绩为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公示期满,报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审核的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后续相关工作。

(二)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医院(两校区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满足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3.总成绩低于满分的60%的,笔试成绩低于满分的50%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满分的60%的;

4.管理类联考考生政治复试笔试成绩不满50分;

5.加试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满60分;

6.在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作弊事实或提交科研成果不实;

7.体检不合格的。

(五)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通知执行。

七、调剂

今年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接收调剂名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平台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八、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考生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遵照学校要求进行公示。

十、咨询和申诉电话

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学院咨询或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电话:0371-69310102/0371-69310133)。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