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现就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在离校时已签约工作单位并办理好就业报到证者
1、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学生工作处统一通过机要邮寄的方式将档案邮寄出去,邮寄地址为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地址。
2、2014年7月20日以后,可通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主页“档案查询”查询本人档案状态。请已办理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在工作两个月内及时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联系,落实本人档案转递情况。
3、如有问题可咨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0371-69310358
二、对于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
请各学院整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考取研究生调档审批表》(下载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生管理科)及调档函,同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届考取研究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上交纸质材料请加盖各院党委章)一式两份,于6月19日—20日送交至学生管理科(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
三、应届毕业生档案自带
应届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本人自带,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自带的,经学院和学生工作处主管领导审核后,可于2014年9月开学以后到龙子湖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6129室办理档案自带手续。
办理档案自带所需材料:
1、毕业生档案自带申请表(下载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生管理科,需要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学生工作处领导签字)
2、报到证白联
3、档案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本人自带档案的调档函
4、本人身份证
四、由于暂时未找到工作等原因滞留的毕业生档案
1、原则上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保存,保存时间为两年。
2、在两年择业期内,学生若找到工作并办理报到证者,学生工作处会及时分批通过机要转递到就业单位。
3、择业期满两年后,学生工作处凭我校招生就业处开具的转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统一通过机要邮寄方式将毕业生档案转到学生生源地省、市、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各省要求不一致,邮寄地址为就业报到证地址)。
五、学生奖励材料和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处理方式
1、已签订工作单位和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材料可以装入学生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一起邮寄至工作单位(报到证地址)。其他待就业学生的党员档案材料不建议放入人事档案。一旦装档完毕,其党员材料概不外借。
2、奖励材料可放入毕业生档案中,请各学院辅导员整理好有关奖励材料。
3、学生档案主要是按学号大小顺序排列,为提高装档效率,建议用铅笔在党员档案和奖励材料上标注上班级、学号。
4、各学院装档时间安排如下:6月10-13日。
时间 |
学院 |
6月10日 |
资环、水利、信工 |
6月11日 |
土木、建筑、数信、外语 |
6月12日 |
机械、电力、法学、软件 |
6月13日 |
环工、管经、国教 |
地点: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 |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届考取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