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持续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增强学生文明、自律、安全、守纪意识,提高学生日常生活自我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护学生群体的安全稳定,学校决定每个学期均利用一个月时间,由校有关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共同参与,互相配合,开展全校“校园文明与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
一、参与对象
学生工作处、总务后勤处、保卫处、校团委及各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5日至2014年11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两校区学生,彻底整理宿舍(阳台)内务、打扫卫生,治理学生宿舍“脏、乱、差”现象,使学生生活环境卫生、安全状况有显著改观,并且积极做到长期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状况。
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成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参与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抽查)。每周以各学院自查、学院之间互查与学生自律组织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活动。检查结果将在《学生工作信息周报》上及时公布,对违纪学生进行从重处理。
2、组织两校区学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手册》中“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关于重申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规定的通知”(2012年3月8日学校主页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文明公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校园文明十要,十不要”、“学生宿舍十要,十不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及“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常识”(保卫处网页上“平安校园”、“安全知识”栏目)等内容。
每周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老师宣讲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学习活动。
3、花园校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活动由总务后勤处牵头,以各学院自行检查为主,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团委配合进行。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活动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总务后勤处、保卫处配合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老师要亲自给学生宣讲要求学习的主要内容。活动中要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注重实效,不搞形式。
2、学生工作处、总务后勤处、保卫处、校团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围绕“文明、安全”活动主题,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3、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奖惩措施,充分利用学生党(团)支部会议、学生干部会议、学生年级大会、学生班会进行工作部署和动员,发挥学生干部宿舍、学生党员宿舍的榜样作用,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与安全教育活动。
4、各学院于11月30日之前,将“校园文明与安全教育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作出总结,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依据活动月的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排序,对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效果明显、成绩显著的学院将进行表彰,并将“校园文明与安全教育月”活动表彰结果作为学生工作年度综合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学生工作处 总务后勤处 保卫处 校团委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