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学生: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生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初步科学研究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特点制定《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和要求,做好指导教师选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检测、答辩、外审、抽检平台上报、评优等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二、信息审核
本年度我校继续使用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ncwu.co.cnki.net/),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学院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内信息审核确认、账号激活工作,包括学生信息、环节代码及名称等。
三、选题工作
(一)指导教师和学生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在管理系统中认真评阅、审核学生的各阶段成果,并在评语中明确指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高级和中级职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应分别控制在10人(含助教协助指导)和6人以内。初级职称教师可协助高级职称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但不独立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3.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安排,经常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学院要求各系合理安排选题工作,学院于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并公布选题结果。
2.选题要求。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难度与工作量适中,密切结合指导教师的专业实践和科研课题,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体现专业基本科学研究训练要求。根据审核评估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选题不少于学院总量的50%;且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中应提高科研课题比例。选题应保证3年内不重复,保证一人一题。
3.已确定双选关系且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院教研室(系)主任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毕业答辩前6周,不得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4.选题的核对和存档。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导出《选题统计表》,进行核对和存档。
四、下达任务书,开展开题报告
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接到任务书后,按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并于2024年3月8日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教师在线完成审阅。
五、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学生需要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应于2024年2月26日前向学院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校外指导单位、教师的考察和聘任工作,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协调有关事务,严把质量关。
六、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督促学生科学规范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将继续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含第二学位、重修、辅修等)。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杜绝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每位学生检测权限共3次,其中答辩前2次,最终版论文检测权限为1次。
七、答辩安排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科毕业答辩工作暂定于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进行,学院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答辩工作。
八、其他要求
1.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中期等相关工作进行定时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2.学院重视毕设管理系统中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终稿及附录材料的提交、审核和保存工作,确保有资格毕业生的毕设(论文)成果须全部上传且审核。
3.学院做好毕设成果的存档和往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展示工作。
4.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学院、教师、学生的主体责任,以教育部论文抽检为抓手,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