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表的填写工作布置如下,请通知相关教师按要求填写,并组织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经审核无误的工作量表按编号排序后及汇总表(Excel表格指定格式)于11月30日前交教学办。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按照本人课表如实填写表中逐项内容,每项教学内容后注明实际上课学生专业班级及人数(不包括跟低年级重补修学生)。
2.如由两人合上一门课程(实践环节)需注明所有代课教师姓名、课程总学时及本人分割的学时数等信息。
3.课程讲授期间的因调课所产生的部分工作量变动一律不再单独计。
4.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量应按实际指导学生人数折合为指导班数计算(指导班数=实际指导学生人数/30)。
5.开设重新学习班的授课教师在工作量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课程名称、学时数及学生人数,计算出相应的课堂讲授工作量,不计作业辅导工作量;
6、各单位统计本学期随低年级跟班、插班重、补修学生数、课程名称(含考核方式)、授课教师等情况,按照规定表格(见附表)统计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下学期开学初交教务科,电子版表格发送到jxgl@ncwu.edu.cn公共信箱;
7、工作量表填写过程中,不要遗漏外聘、退休、非教学单位等人员为本单位授课的教学工作量填报;
8、《形势政策》课教学工作量由思政学院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