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开学初补考
补考时间:定于第一周周末进行,即3月2日~3日。
补考学生范围: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学生凭本人考试证按时参加考试,补考不办理缓考。
补考课程范围: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中的所有理论课程(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补考组织工作:
①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单位根据学生不及格情况联系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课不安排补考,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后,随本专业低年级进行重新学习;
④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考试证办理:
2月28日前辅导员将申请补办考试证的学生信息统一(汇总表见教务处网页)报到教务科(花园校区111房间、龙子湖校区2104房间),不接收学生个人补办考试证的申请,辅导员3月1日下午5点后统一到教务科领取考试证。
二、资料上报
各学院将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收齐,于3月1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实验教学计划表》收齐,于3月1日前交至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另外,统计上学期跟低年级重补修的课程(含实践环节)信息,具体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学生人数、考核性质等信息,于3月1日前报教务科。
三、毕业生相关工作
1. 各学院认真统计跟低年级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及各类开学初安排的实践环节的学生信息,先安排学生跟班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
2. 统计2013届毕业生全校素质类选修课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信息,汇总表于3月1日前报教务科。
3.成绩审核。审核2013届毕业生学分有问题的学生信息,汇总表于3月8日前报教务科,并尽早与教务科沟通解决。
4.理论课程重修(补修)工作。2013届毕业生只能参加重修班及毕业前大补考,所有理论课程不能参加跟低年级的重修。
四、二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1. 2009级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答辩统一安排在第13周进行,各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需提前将答辩安排(时间、地点、学生信息等)报教务科。
2. 各相关学院集中收齐2010级申请修读第二学位学生剩余学费,并统一交至学校财务处,同时具体交费学生名单交教务科。
3. 2010级、2011级二学位各专业本学期课程原则上从第三周前开始安排,各相关学院应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内容(避开大型考试及国家法定放假时间:3月30日第五周周六上午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6月22日第十七周周六全天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月7日第六周周日清明节放假调课;第九周周六、日五一放假调课;第十五周周六、日端午节放假调课),课程具体安排于3月8日前交教务科。
五、其他
1. 从2011级本科学生开始,学校统一组织第四学期《英语读写译(4)》课程考试,学生CET4考试成绩不再与第四学期英语课程成绩挂钩,CET4考试成绩优良(超过567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第四学期的英语课程(课程成绩按比例折算记载)。
2. 2012级各本科专业的《英语读写译》、《高等数学A》两门课程继续实施分级教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这两门课的分级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落实,并在教务系统选定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
分级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学生个人书面申请,授课教师签字同意,外国语学院或数学信息科学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英语A级的学生如果《英语读写译(1)》成绩在60分以上,可以在第二学期参加CET4考试,英语B级的学生《英语读写译(1)》成绩在90分以上,可以在第二学期参加CET4考试。
教务处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