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9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准确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体例完整,结构科学,案例生动,深入浅出。
(二)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主编应具有教授职务,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注重吸收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教材建设。
(四)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编教材。国家与省级教学名师或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主持人主编教材,以及省特色专业建设点主要专业课程立项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五)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依据,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和结构。
二、推荐类型、范围和程序
规划教材推荐类型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一)修订教材:从我校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出版的(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优秀教材中选用或修订。
各教学单位推荐教材必须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为第一单位。
推荐申报以教学单位统一组织,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二)新编教材:重点推荐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
(三)推荐范围:为提高建设效益,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三、推荐要求
1.修订教材:各教学单位择优选择需修订的教材,并提出修订建议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
2.新编教材:申报者提供论证报告、编写提纲和申请出版教材的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
3.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视为1种。
4.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四、评选程序
遴选采用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教育厅审批方式。专家评议产生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网上公示10天,期间产生的权属争议由申报者负责解决;公示期满,教育厅审批后公布立项教材名单。填写内容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五、建设管理
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申报者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编写。建设期满,教育厅将进行审定验收。审定通过并经教育厅审核批准的立项教材,作为省“十二五”规划教材发布。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应按审定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审定。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其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规划教材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立项申报表(附件1),纸质10份,电子版材料一份。
2.出版教材汇总表(附件2),以EXCEL格式提交电子版。
3.其他有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新编教材的编写提纲、讲义、修订教材原本等)1套。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表格必须按规定格式填报打印,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样书除外)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分别单独装订成册。配套的多媒体材料可提供设计、使用说明以及典型的界面图片。每本教材的申报材料请装入一个材料袋上报。有关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出版教材汇总表(附件2)以EXCEL文件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26202939@qq.com,将其他材料交到教材科。
老区: 地点:5102, 电话:69127232
新区: 地点:2104, 电话:69310280
教务处
2013年3月22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规划教材建设.doc
附件2:出版教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