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2]2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三本、外校转入我校以及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22日~4月25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中下载),并将申请表交至学生本人所在学院。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二、4月26日~5月5日,学生所在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专业特长等综合评定后确定转出学生名单。转出学院按照不超过2012级本专业学生数10%的比例控制转出人数,同意后签署意见报送学生处。
三、5月6日~5月14日,学生处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学籍异动、校外转入、招生类别及是否受过处分等情况。
四、5月15日~5月21日,学生处将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转送至申请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经综合评定后,按转入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转专业考试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111房间)。
五、5月22日~5月23日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5月23日在教务系统和教务处主页公布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
六、5月25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数学(1)》和《英语读写译(1)》(不含听力)。考试须携带考试证和学生证,无考试证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7月5日公布转专业录取结果,需本人到新校区教学楼2104房间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8月31日,转专业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在教务系统补选新专业当学期所开课程,转入新专业学习。
十、注意事项
1、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教学计划。
2、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取消其1年内学校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3、艺术设计专业不转入不转出,建筑学专业不转出;高考文科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科类各专业。
4、面试办法、转入细则、转出细则由各学院根据申请转入数和转出数自行制定。
5、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大一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和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附件: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名额分配表.doc
教务处 学生处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