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一、各位科研人员认真学习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等文件,准确把握申报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二、2014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对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申报,要从严要求,从严掌控,尽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四、申报项目学科分类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六、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1月9日下午5点,由于学校集中评审,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学院科研办公室(6304),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93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