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规定
1.清退对象。根据文件通知精神,我校清退会员卡的对象为全校各级党员干部。
2.清退范围。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持卡人可以会员身份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3.清退方式。党员干部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个人自行清退,组织不接受个人上缴会员卡。未持有或已经自行清退的,均应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向本人所在单位作出零持有报告,自行清退面必须达到100%。
4.清退时限。清退会员卡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
二、材料报送
校属各单位在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自查、清退后,于12月20日前将《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单位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2)和本单位参加清退并上报零持有报告的人员名单(附件3),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纪委监察处(行政楼318室)。同时,把本单位参加清退并上报零持有报告的人员名单(附件3)发送至纪委监察处邮箱:jiwei@ncwu.edu.cn。
三、有关要求
省纪委将抽查全省各单位清退工作和党员干部个人零持有报告情况,并将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选取部分商场、酒店、会所、俱乐部等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发现党员干部继续持有通知范围内会员卡的,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校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抓好落实。要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做到组织到位、传达到位、清退到位、承诺到位,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弄虚作假、应退未退或者新持会员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清退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举报受理电话:90233。
附件: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doc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