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9310131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3年科研计分结果进行公示及核实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3-12-10       [打印本稿]

2013年科成果计分已经初步计算完毕,现予以公示并进行核实。请各位老师到学院科研办查看核对,有问题的请携带成果原件到科技处核实修订,核实要点如下:

(1)     成果必须有我校属名且是2013年的成果;

(2)     科研到账以经费本中财务处登记的当年到账金额为准,按照以下原则计分:

     到账经费以项目级别为准,国家项目3.2/万元,省部级项目2/万元,厅级项目1.4/万元,横向项目1/万元,结项的省级无经费课题0.5/项(负责人必须为我校人员);

     社科类项目到账经费按照实际到账经费×1.5计(指纵向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省政府招标课题项目等)。

(3)     发表文章只记我校人员为前两名的,被收录文章以检索证明为准,会议论文计分必须是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且必须被收录。

(4)     参与编写(指第一作者不是我校人员)的著作需要本人携带出版物原件到科技处计分。计分原则:著作原有分数÷2×(本人编写字数/总字数)。

(5)     2011年没计分的成果,一部分已经加分,如果有遗漏,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科技处,由科技处核实补分。

(6)     有部分计分分割的申请,因为参与分配的分数不准确,没有进行分数分配,批注中的数字为分配表的编号。按文件规定,鉴定及质量工程的分值直接计入所属单位,科技处不进行个人分割。

(7)     对于教学岗人员个人考核分数没有异议的必须到学院科研办签字确认,有异议的须到科技处核实修正,并在科技处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行政管理岗计分直接到科技处核对签字,没有签字默认为认同分数无异议。

(8)     公示及核实截止时间:20131220日,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