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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4-02-18       [打印本稿]

各位教师: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htm)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基金委网站上的公布电子版,请及时关注基金委网站。
    二、注意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新变化
    ●除面上项目采用离线填写外,其他项目均采取在线填写。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请今年需要申报的博士后人员详细阅读本通知后续要求)
    三、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  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
      3.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  各单位科研秘书应将本单位的离线申请项目申请书导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最新的MiniIRIS系统,以前已经安装过的,也要重新下载安装。请注意在第一次使用时选择院系版,并正确设置本单位全称)。
      5.  请各单位应按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的要求认真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四.2014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面上项目的申请者请于2014年1月1日以后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最新版的申请书电子版,请将老版本的申请书彻底删除后再安装,申请书正文部分严格参照所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
      2.各申请人务必应于2014年2月19日22:00前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见附件1)发至yunfang987@126.com,由科研处统一开通申请人资格,激活申请人身份,已经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人员无须再次激活,但仍要在“在线填写项目人员汇总表”中进行统计,该“在线填写项目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
      3.部分项目申请书需要附加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聘请学术委员专家进行论证并完成推荐意见的填写工作。
      4.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自查。
      5.申请书上的“所在院系所”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
    五、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2014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请于2014年2月17日至3月12日前带“2014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二级单位公章)到科研处办理合作单位盖章手续,逾期和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六、申请书提交事宜
      1、提交时间:2014年3月10日前,地点:院科研办(6304),电子邮件:yunfang987@126.com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起装订,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一式一份。
      3、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申请书的封皮上。
      4、“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由各单位存档。
      5、基层单位伦理审查报告夹在各自申请书中(需在申请项目汇总表中注明)。
      6、单位提交的电子版应为从MiniIRIS中导出的cmb文件。
      7、在线填写的项目必须于3月12号以前提交完毕。
      8、3月13号以后,若有特殊原因,可以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更换,但必须保证人员没有发生变化(科研处查出超项通知更改的例外),同时应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更换申请书申请”,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方可更换。

     七、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附件1:需激活资格的申请人信息表.xls  

附件2: 2014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pdf                                               

                                                  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办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