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推动教学管理改革,优化评价机制,自本学期开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阶段
1.凡是拟于2014年晋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含实验师及以上),需继续申请教学质量评价。评价课程须是全日制本科生(一本、二本)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本学期没有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者,不需要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格,但必须到本单位说明情况,由学院统一汇总名单到教务处备案。2013年学校发文教学质量评价结论为优秀等级的,不需要重复申请。
2.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学院进行申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3.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拟晋升职称的名称和等级必须准确。
4.教学单位填写《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汇总。汇总表中应明确注明按规定需要申请但本学期无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信息。
5.各单位需于2月28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发送《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至guojinli@ncwu.edu.cn。
二、评价阶段
1. 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效果、教学资料、学生指导与服务等四方面。师德师风评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师德师风评价结论为“一般”或“差”的人员,职称晋升一票否决。其余三项内容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学校适时进行随机抽检。其权重分别为:教学效果60%、教学资料10%、学生指导与服务30%。
2. 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4个等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等次。
(1)调停课超过课程计划学时20%的;
(2)课外辅导答疑学校抽检至少2次未到位的;
(3)发生1次教学差错的;
(4)教务处根据学生评教、学生座谈、网络反馈并核实、校教学督导团课堂听课等因素综合评价,教学质量差的。
3. 学院根据2个学期的各项检查、评价情况,结合教务处反馈意见,综合确定各参评人员的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论,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论具有2年有效期。
4.评价学年中只有一个学期评价结果的,如各项评价内容的结果全部为“优秀”,综合评价结论可以确定为“优秀”。
5. 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一票否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申请人员晋升技术职称资格:
(1)评价年度发生教学事故的;
(2)综合评价结论为“一般”或“差”等次的;
(3)评价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教学差错的;
(4)评价年度2个学期均没有讲授本科生课程的;
(5)未申请教学质量评价的。
三、各单位申请人员名单将公布于教务处网页,欢迎监督。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评价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拟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二: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