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意见》(学位〔2012〕17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统战工作以及维护稳定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规划项目、一般项目和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四类。
1.申报对象是:高校党务和政工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其它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科研人员。
2.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项目原则上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规划项目原则上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一般项目申报不受职称和学历学位限制,可自由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高等学校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以及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项目者,不得以同名重复申报该研究项目。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
三、项目课题要求和选题范围
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实际,省教育厅拟定了2014年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选题应在指南范围内,且原题(原意)申报。超出指南之外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选题自拟。
课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纳入本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管理。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项目审核,主要确认申报者资格和所选研究课题符合申报要求;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主要审核申请书的内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报送意见。缺少相关部门审核意见者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类课题不限申报数量,无申报费。项目申报结束后,不得变更申报项目类别及结项形式。
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各一式3份报送。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4月16日12点前,报送地点:科研办6304办公室
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办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