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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4-08-30       [打印本稿]

位教师

本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开学初补考

补考时间定于第二周周末进行即913~14日。

补考学生范围2013~2014学年第学期课程初次考不及格的学生、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补修学生参加的话,应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同意后,可参加补考),学生凭本人考试证按时参加考试,补考不办理缓考

补考课程范围2013~2014学年第学期教学计划中的所有理论课程(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补考组织工作

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学生联系任课教师进行安排,成绩由任课教师于第三周报至教学办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类课不安排补考,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后,随本专业低年级进行重新学习;

④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考试证办理:

9月4日前辅导员将申请补办考试证的学生信息统一(汇总表见教务处网页)报到教务科(花园校区111房间),不接收学生个人补办考试证的申请,辅导员9月5日下午5点后统一到教务科领取考试证。

二、资料上报

1. 各教研室将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实验教学计划表》各一式二份收齐,于9月4日前交至教学办公室;2014级新生相关的课程资料于10月8日交齐

2. 汇总上学期所有跟低年级重补修的考核纸质成绩单(含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于9月4日前报教学办

3. 各学院认真统计跟低年级重修各类开学初安排的实践环节和课程的学生信息,先安排学生跟班学习,参加课程及环节考核,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

4. 统计需要跟2014级本科学生参加军训的学生信息,分校区汇总除2014级学生外参加军训的学生名单,并制定汇总表(含姓名、学号、班号、学院、专业、校区等信息)于9月10日前交教务科

三、网络视频公选课

本学期初将召开网络视频课程培训会,具体安排参照详细通知,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我校本学期选开的6门视频课程(民俗资源与旅游、中华诗词之美、中华民族精神、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口才艺术与社交礼仪、用经济学智慧解读中国)已向选修此类课程的学生和相应指导教师开放,课程学习网址:http://ncwu.tsk.erya100.com。指导教师凭邮箱号和密码(默认密码123456)登陆网站进行查看。

指导老师和学生均通过能访问公网的计算机进行课程学习,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作业、答疑。课程学习期间,每门课指导老师需要安排每组学生至少3次集中讨论课(每组参加讨论学生人数为30~50人,可在课表安排的教室内进行)。详细讨论课安排需在第一次上课时与学生沟通协定,并形成详细的讨论课计划,于9月10日前上报教务科,课程结束后指导教师给出书面的视频课程教学总结,为我校后续的视频课程开设提供依据。

学生凭本人学号进行登录,默认密码为123456,登录后务必及时更改密码,并选择有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学生应合理安排视频课学习时间,在校内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保证按时参加指导教师组织的集中讨论课,按时完成视频课程的学习。指导老师为学生提供参考书目及相关讲座等辅助学习资料,及时回答学生在网上提出的课程相关的问题。学习时间:2014年9月1日~12月19日。

视频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包含网上自主学习成绩、集中自由讨论表现成绩、课程论文成绩等要素,其比例分别为30%40%30%

学习期间,指导教师和学生对课程相关的问题可咨询教务科,联系电话:69127231

四、二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1. 2011级、2012级、2013级二学位各专业本学期课程原则上从第三周开始安排,各相关学院应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内容(避开大型考试及国家法定放假时间),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课程具体安排于9月12日前交教务科。

2. 通知2013级申请修读二学位的学生于10月8日前将所需学费的一半足额存入学费建行卡内,并将确定修读二学位的学生名单交教务科,以便学校统一扣费,学校将按照缴费名单上报。

五、其他

1. 分级教学

2013、2014级各本科专业的《英语读写译》、《高等数学A》两门课程继续实施分级教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这两门课的分级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落实,并在教务系统选定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

分级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学生个人书面申请,授课教师签字同意,外国语学院或数学信息科学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2. 根据2014级本科学生培养计划,本学期2014级所有本科专业需开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1)》(不含专升本、三本),0.5学分,8学时,课程代码120481,公共课,必修课,考查课,由教务科统一在教务系统添加。各学院在课程添加后需要录入教学任务,以各专业的班导师负责任课,并按照课表进行上课,结课后需要按照正常课程的要求提交学生成绩。

3. 试题提交

本学期第十二周(含第十二周)之前结课的考试课程须在第六周(10月8日)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第十二周之后结课的考试课程须在第十周(11月5日)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交至教学办公室。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