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位教师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教学秘书须在2014年7月7日前,将教师课表向任课教师发放。
二、各学院按规定格式制作实践教学任务书经各学院盖章后发给指导教师(不在整个周次进行的环节要注明具体日期时段)。
三、要求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的课表,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中秋节、如国庆节、2015年元旦放假方案详见通知后续内容)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在《教师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请各系系主任于2014年9月3日前将《教师授课计划》交至教学办(一式二份)。
四、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正确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请实验中心于2014年9月3日前将《实验教学计划表》交至教学办(一式二份)。
五、关于教师填写十一、2015年元旦“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1. 中秋节:9月6日~8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8日为法定节假日;
2. “十一”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9月28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一)的课,10月11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二)的课;
3. 2015年元旦:2015年1月1日元旦放假,具体调休时间另行通知。
六、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进行本学期不及格考试课程补考工作,学院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单位学生能获悉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提前通知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工作。另外,本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各单位需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补考不办理缓考。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所属学院安排,本学院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外单位的,一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七、下学期第一次上课的青年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切实保证上课质量。
八、开学第一周不允许调停课,请各位教师提前做好第一周教学准备工作。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