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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 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4-10-28       [打印本稿]

全院各单位、全体2013研究生: 

根据《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年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

我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学院相关制度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岗位数进行了调整,并最终确定了全院共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29个具体岗位分配详见《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2014年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有意愿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者,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4年10月29日前向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毕业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申请。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但可同时申请两个岗位(需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考核录用结束后,请各设岗单位认真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见附件3),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2日10:00前交院研究生办公室630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13213019317@163.com 各单位最终录用人数不得超出附件1中的指标。

(三)录用结果公示

院研究生办公室对各设岗单位录用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在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报到时间和具体上岗时间;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五)岗位管理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是其学年总结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应于每个聘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二)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丁永新  69310102

 

 

附件1:2014年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设置表.doc

附件2:管理与经济学院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