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做好下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生产及毕业实习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一、根据本系师资情况、毕业学生人数,召开专题会,研讨、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二、合理分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高级和中级职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应分别严格控制在10人(含助教协助指导)和6人以内。特殊情况由学院书面报告、教务处审批;助教不能独立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但可协助高级职称(不含讲师)教师共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三、召开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统一组织、合理安排学生选题工作,并公布选题结果。选题应保证3年内不重复,保证一人一题。毕业设计须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应保证每名学生一个子课题,并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独立完成部分应不低于70%。 工科类各专业的学生毕业设计选题有工程背景的比例不低于85%。偏离本专业培养目标,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课件(网页)制作类;综述类或翻译类;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以及基本概念拓展或总结类不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严格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做好指导工作记录。
四、生产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下学期第一周提交实习计划;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实习日志及总结(所有表格可从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五、在校外实习及设计的学生管理工作按《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
六、下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开学第一周周三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统计表(按规定格式)报送教学办,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lijinghui06@126.com;
七、根据学校2015届毕业生的统一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调整为下学期第十二周(2015年5月25日~5月29日)进行,各系须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答辩工作;
八、对于重修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环节的学生,由各系安排指导教师,具体安排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报至教学办,并指导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