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科研成果计分已经初步计算完毕,现予以公示并进行核实。请各位老师查看核对附件中的科研成果计分,有问题的请携带成果原件到科技处核实修订,核实要点如下:
(1) 成果必须为我校属名且是2015年的成果;
(2) 科研到账以财务处登记的当年到账金额为准,经费不准确的请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到账凭证核实计分;
(3) 发表文章只记我校及我校人员为前两名的,收录文章以被收录且有检索证明为准,会议论文必须是我校人员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且必须被收录;
(4) 参与编写(指第一作者不是我校人员)的著作需要本人携带出版物原件到科技处计分。计分原则:著作原有分数÷2×(本人编写字数/总字数);
(5) 2014年没计分的成果,已经加分,如果有遗漏,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核实补分;
(6) 有部分计分分割的申请,因为参与分配的分数不准确,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进行分数分配,批注中的数字为分配表的编号;
(7) 因同一成果不能重复计分,河南省第三届自然科学学术奖的计分获奖所得分数(一等奖10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大于成果已计分数的,请邮件说明,我们核实后补分;
(8) 知识产权计分的为上交证书原件到科技处的知识产权成果,其他无计分;
(9) 公示及核实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
附件:
管理与经济学院2015年科研计分.xlsx
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办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