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引进教师协议书》等文件的规定,学校将对2016年到期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2年及以前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2.2011年及2012年启动的科研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由本人书面申请,学院院长签字,报科技处备案,方可延期1年验收。
二、材料要求:
1.由验收人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申请表》,并将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2.在校机关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验收材料报送至学科归属学院参加验收。
3.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材料报送科技处。
三、验收要求
1.由学院科研秘书负责验收材料的收集及报送,主管科研院长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
2.到期验收教师必须积极与所属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由学院安排验收事宜,申请延期验收的教师必须参加验收会议。
3.由学院(部)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人事处、财务处和科技处到会人员由各验收单位负责邀请。
4.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引进教师协议书》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用PPT形式进行汇报,并说明验收成果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第几条第几项要求,是否完全满足验收条件等。
四、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整理相关材料,院科研办拟在4月中旬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
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办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