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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6-04-26       [打印本稿]

各相关人员:

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4号)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支持经费。省财政专项经费根据资助期限(两年)分年度下达,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人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教科技〔2014〕963号),2017年度创新人才立项工作实行分类评价,分别是: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软科学、D技术服务和转移等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A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生物;8.电子科学技术;9.计算机与通讯;10.基础医学;11.医疗卫生与临床;12.药学;13.中医药;14.能源;15.资源;16.环境;17.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1.创新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请登录云平台查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不得突破;为支持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每个中心1项人才申报名额;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门户网站入口登录),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2016版,附件1),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4.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5.申请人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分4个类别,详见附件2)依托云平台进行在线自评打分,并上传计分实证材料(pdf格式,如:国家基金等重大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学术著作首页扫描件;论文分区、收录、引用等检索证明等)。打分完成后在线打印生成计分标准纸质版,装订在申请书后面。

为保持政策持续性,继续公开征求《自评标准》修改意见,由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教育厅;

6.身份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 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相关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应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

7.申报时间:2016年4月21日-5月6日

8. 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6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每单位报送《申请书》3份、自评标准修改意见3份;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9.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5月3日下午4点前。受理地点:龙子湖校区6310科研办,联系人:刘徐方;电话:0371-69310105;同时,电子档发送至gjkybgs@163.com.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相关附件及网址可见:http://www.rcloud.edu.cn/articleAction!to_thirdArticleDetail.action?articleId=ff808081543218d50154327b103e07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