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结合导师队伍结构的现状,经校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相应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论文、著作、项目批文、获奖或专利授权证书、收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11月10前报到6302室。
2.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申请表》、《指导教师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初步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研究生院提交的拟新增导师人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其他
1.欢迎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2.已获得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本次不需申报。
研究生办公室
0371-693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