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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管理与经济学院关于举办青年教师课堂讲课大赛活动的实施细则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7-02-15       [打印本稿]

各系教学单位:

为了积极响应学校第14届青年教师课堂讲课大赛的通知精神,提升我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推进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培育优秀青年教师,促进青年教师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院特制定如下青年教师课堂讲课大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要求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各系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初赛;

2、年龄在35岁以上40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可以自愿参加所在系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初赛,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复赛;

3、要求每位教师积极参与或观摩教学技能竞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活动,如无辜不参加,学院将参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4、要求各系认真组织、部署大赛活动,并在初赛活动中严格教师签到制度,并将签到表及时上报教学办,作为学院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5、要求各系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在学校、学院网站上积极撰写宣传活动稿件,学院将根据发稿数量及级别进行计分,并将此项得分作为学院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形式

1、此活动将分为系初赛和学院复赛两个阶段;

2、初赛由各系自行组织,但应将初赛时间、地点、参赛人员及评委名单提前一周上报教学办,通过系内比赛,推选2名教师参加学院复赛;

2、复赛由学院组织,参赛选手由各系推选教师及35岁以上40岁以下直接申请参加复赛的教师构成,通过学院比赛,推选2名一等奖教师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决赛;

3、决赛由学校组织,各学院将组成教师及学生代表进行观摩,届时各系应安排青年教师积极参加。

三、奖项设置

(一)个人优胜奖:

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二)优秀组织单位3个。

四、评奖办法

(一)个人优胜奖

1、前期教学质量评价。根据近4个学期测评的平均成绩计入(取其中两个最高分计算平均值)。满分为100分,计算权重为0.25

2、学院现场复赛专家评价。专家评委当场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计算权重为0.4

3、制作微视频质量。专家评委根据参赛教师提供微视频进行评价,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计算权重为0.2

4、学院现场复赛学生评价。组织10名高年级学生评委现场评价,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满分100分,计算权重为0.15

以上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二)优秀组织单位

1、系主任重视,投入力度大,活动开展计划周全,工作组织单位,开展扎实有效。本项满分30分。

2、活动期间,围绕竞赛开展活动有内容、有成效、有特色、有创新,效果显著。本项满分50分。

3、自第13届讲课大赛以来本系教师参加校外讲课比赛获奖情况(教育部与河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竞赛类和非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类),依据各教学单位报送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计分。本项满分20分。

五、时间安排

1、各系初赛320日前进行完毕,并上报结果;

2、学院复赛拟于330进行;

3、学院拟聘校内外专家各1-2人进行示范授课,拟邀请院内青年教师讲课大赛获奖选手2人进行示范授课,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优胜奖

个人优胜奖颁发学院荣誉证书,并按照一等奖1000/人、二等奖600/人、三等奖300/人给予奖励。

2、竞赛结果作为学院评选优秀教学奖、选拔青年骨干教师等重要参考依据。

  (二)优秀组织系

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学院奖牌,并按照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2000元给予奖励。

                  管理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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