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全体2015级研究生:
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要完成教学实践环节(2学分)方可提出学位答辩申请。学院据此制定了《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学院本学期“三助”工作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
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制度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岗位数进行了调整,并最终确定了全院共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41个。具体岗位分配详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有意愿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者,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5:00前向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6302)提交申请表。
2.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但可同时申请两个岗位(需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为促进在多岗位中进行锻炼,已做过“助管”的可申请“助教”或“助研”岗位;已做过“助教”或“助研”的只能申请“助管”岗位。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考核录用结束后,请各设岗单位认真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见附件3),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24日下午5:00前交至院研究生办公室630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cwumeyjs@163.com。各单位最终录用人数不得超出附件1中的指标。
(三)录用结果公示
院研究生办公室对各设岗单位录用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在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报到时间和具体上岗时间;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五)岗位管理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是其学年总结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应于每个聘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二)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2016-2017-2“三助”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2016-2017-2“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