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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申请课程重新学习、补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8-03-22       [打印本稿]

各位辅导员、学生:

现将本学期有关课程重新学习、补修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组织好本次学生申请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包括往届未毕业的学生)。

一、补修(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

1.非毕业班学生补修

(1)办理补修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未开设的一律不受理。

(2)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和实践环节都可以报名补修,考查课程补修由学生直接联系任课教师,补修学生必须跟低年级参加课程考核。

(3)为避免考试安排时间冲突,本学期每位学生最多申请补修2门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周内安排考试的公共课程)

(4)申请课程补修的学生类别:学籍异动未完成的课程、漏选课程、出国出境学生未修完的课程。

2.毕业班学生和往届未正常毕业学生的补修

办理补修的课程范围:因各种情形所有需要补修的理论课程及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实践环节,本学期未开设的实践环节不受理。

二、重新学习(填写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

1.非毕业班学生的重新学习

(1)办理重新学习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可以办理,未开设的一律不受理。

(2)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公共考试课程都可以报名重新学习,两个校区同时组织考试

(3)为避免考试安排时间冲突,本学期每位学生最多申请重新学习2门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周内安排考试的公共课程)

(4)申请课程重新学习学生类别:补考缺考的、补考不及格的、实践环节和实验类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未办理缓考手续缺考的、考核违纪作弊的。

2.毕业班和往届未正常毕业学生重新学习

(1)办理重新学习的课程范围:因各种情形所有需要重新学习的理论课程和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实践环节,未开设的实践环节不受理。

(2)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实践环节安排在期末的,以及考查类课程的考核,由学生所在单位和课程承担单位协调安排。

(3)全校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及格需要注销的,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三、重修课程考核安排

1. 公共考试课(除体育课)考核工作安排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概率统计、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英语读写译(1-4)、工程图学概论(土建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体育(1-4)及公共考查课(英语视听说、形势与政策、物理实验、军事理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等)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考核。

非毕业班学生公共课的考核工作与毕业班学生毕业前重补修考核分别进行,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3.专业课的考核工作安排:

非毕业班学生考试安排:根据报名重新学习的学生人数,公共考试课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学校单独组织考试;低于30人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安排学生随低年级结课参加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单位和课程承担单位沟通协调安排,由课程承担单位将重新学习学生人数标示到需要印制的试题袋封面并安排学生考场,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详细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由学校统一印制试卷。

毕业班学生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报名课程重修情况,联系沟通课程承担单位命题,每门课程命题1套(试题及标准答案各一份,试卷标题不能显示“毕业清考”、“毕业补考”等字样,试题袋右上角标明“毕业班重补修”,字样),试题及汇总信息表于4月16日前报送教务科。毕业班学生的考查课考核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联系课程所在学院组织实施。

四、特别注意

1.学校不开设重新学习班,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学习能力妥善安排。

2.需要补修、重新学习的非毕业班学生一定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根据自己学习能力选择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3.补修和重新学习均须填写申请表(注意申请表类别,不要错填),所填信息不得涂改。

4.申请课程补修或重新学习的学生须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安排见后续通知)。

五、报名程序

1. 非毕业班学生、毕业班学生和往届未正常毕业学生均不用在网上报名,申请课程重新学习(或补修)课程信息清单3月23日、26、27日三天到辅导员处领取、核对并粘贴于报名表的指定位置,将报名表交至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处。

2. 毕业班学生及往届尚未毕业的学生,本学期可按学校相关文件申请注销不及格的全院公共选修课及非当前所修专业的不及格课程,注销不及格课程需要填写《课程注销申请表》(见附表);

3. 教学秘书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按教务科要求统计整理本学院学生最终申请重新学习、补修、再修信息,分别汇总后,于4月3日前交教务科。

六、其他

1. 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为准计入学生成绩单。

2. 若学生拟重新学习、补修课程已更新为相近课程,或该课程取消后更换为其它课程,学生本人填写《更换修读课程申请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分析论证、签署意见后交至教学秘书处,学生方可实现变更修读课程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工作。

3. 公共基础课的重新学习考试 (含非毕业班学生)以及毕业班学生专业类不及格课程的考核初步安排在5月上中旬进行,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在此期间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到学院教学秘书处登记,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往届未毕业的学生。

4. 考核评卷、成绩登录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毕业班学生除毕业设计外的所有成绩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教务系统。

附件:重补修报名表.docx


                                                                                                                                                                          管理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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