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序地进行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考核,现将201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2018年科研成果登记,成果必须是有纸质材料并以我校为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并将成果复印件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整理、装订,交至科技处,没有正式出版的成果不用登记,在正式出版后再进行补录计分;
2.成果信息由我校最高排名的人员登记,并上交复印件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其他参与人员不必上交成果复印件,参与人员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没有看到相应成果的,请提醒负责人或者学校最高排名人员填写参与人员名单;
3.各单位科研秘书必须将本单位科研成果按照类别(论文、项目、鉴定、获奖、专利等,每一类成果同一个人的装订在一起)汇总整理,每个类别装订成册(可根据本单位各类成果数量的实际情况,将几个类别装订成一本并在封面上注明),参与人员的科研成果只装订最高排名的成果复印件,参与人员分属不同单位的,只由最高排名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整理装订,不装订成册的不接收;
4.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首页(如果论文首页没有单位名称的,复印文章首页及带单位名称页),中文期刊论文被收录的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应论文英文名称,并将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材料一起上交装订。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人员及单位显示页、字数页等;
5.SCI、EI、SSCI、CSSCI(必须附收录证明)论文必须复印文章全文,并由科研秘书单独装订,按照收录证明、论文复印件顺序叠放,一份收录证明有多个文章的,收录证明叠放在相关论文复印件的最上方;
6.知识产权必须单独整理(无论多少),由科技处相关负责科室进行审核,知识产权必须在科技处登记备案,才能进行计分;
7.科研项目基本信息由个人填写,科研经费到账请登录财务处经费系统,打印相关到账信息并签字,注意请注明与科研管理系统相对应的项目名称,标出到账信息,以能够看清楚为原则;
8.原则上科研人员须挂靠在各教学单位或科研院所,请积极与学科所在院系科研秘书联系,科研秘书汇总后,由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更改。没有挂靠单位的人员将成果复印件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审核;
9.科研系统已通过学校审核的成果,即相关成果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不必再上交材料;
10.有需要对成果计分进行分配的负责人,请登录系统在“科研办公→公告列表”栏目中下载“科研计分分割表”,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由科研秘书汇总交至科技处,不接收其他形式的计分分割材料,与成果负责人属于同一院系的人员不进行计分分配;
11.分数进行公示核对期间,仅补录2018年12月之后的成果,之前取得的成果务必在本次登录统计期间登录核实;
12.复印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5点。地点:6310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