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研究生院[2021]2号文件,并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政策以及学科招考录取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便科学合理地对每位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做出评判。
一、复试考核工作原则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公开招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公开招考复试考核和实施细则,落实本学院公开招考招生的相关工作,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
2、组建复试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组长由本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或本学科教授组成,当年有考生报考且进入复试环节的博士生导师要求作为考核专家组成员参加复试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
4、严格把好博士生招生质量关,坚持选拔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
5、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以下学校规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才能参加复试。
(1)公共英语的考试成绩达到30分及以上,或全校博士考生平均成绩的80%,或本学科博士考生平均成绩的75%;
(2)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成绩合格(合格线60分)。
二、复试
1、招生计划
(1)2021年博士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管理科学与工程2名;
(2)按照学校规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
2.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学校以考生的公共英语成绩按照报考学科、报考类别分别排序,以不超过学科“公开招考”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其中报考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定向培养的考生进入复试的人数不超过2名);
(2)在2021年4月18日14:30前,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15:00开始进行复试。
3、面试流程
(1)进入复试的考生经需要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37.3度;
(2)体温检测后进入管理与经济学院6319会议室进行面试抽签顺序抽签;
(3)抽签后按照顺序依次进入6320会议室进行面试。
4、复试内容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主要包括(1)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2)专业知识的学习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核,从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实际工作表现、举止、表达、礼仪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等等;(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因此,复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英文自我介绍及交流(10分)、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40分)、科研创新能力(50分),即: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专家逐一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打分,然后将专家打分进行平均,得出每个考生复试原始得分。
5、复试要求
复试小组,必须由不少于5个本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配备1名工作秘书。
复试程序要规范。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复试环节的三项内容分项打分,并留下现场评分表、录音或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才可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标准化处理后满分计为100分,其中公共英语占25分,专业基础课占25分,复试占50分。
1、分项标准化分计算办法
(1)公共英语赋权0.25。即将公共英语原始分(满分为60分)乘以50后,再除以60得出公共英语标准得分。
公共英语标准化分=25/60×公共英语原始分。
(2)专业基础课赋权0.25。即将专业基础课原始分(满分为100分)乘以0.25得出专业基础课标准得分。
专业基础课标准化分=0.25×专业基础课原始分。
(3)复试(面试为主)赋权0.5。面试的专家打分平均分即为每个考生复试原始分,将原始得分乘以0.5得出复试的标准化分。
2、综合标准化分计算办法
综合标准化分满分为100分。即:
综合标准划分=公共英语标准化分+专业基础课标准化分+复试标准化分。
五、录取
1、录取类别及相关说明
(1)严格按照我校博士招生简章录取。学院根据“公开招考”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及排序的候补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8日19点前报送研究生院。
(2)2021年4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在校园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3)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生的,要求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内调入人事档案的考生,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按后补顺序录取候补考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学资格。
(4)2021年4月23日,研究生院向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发定向培养协议书,由考生负责自己所在工作单位的签字盖章,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把协议书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协议书的考生,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按候补顺序录取候补考生。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规模平衡的考虑,确定拟录取名额2人,并提出后备录取名额1人。
3、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其他
①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与经济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