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3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37号)和《管理与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管经〔2022〕10号)执行。。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2年9月9日-10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个人进行申报。
(二)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9月12日-14日。
(四)学院公示期满后,将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下载):9月14日下午5点前。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教务处网站和华水教务微信公众号):9月15日-9月24日。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月25日。
(七)现对《管理与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管经〔2022〕10号)进行公示,公示期:9月10日-9月11日。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由学院留存,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
附件1:管经[2022]10号:管理与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pdf
附件2: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