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31 09:00:00
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D109(实验楼S1~S2连廊)
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简章
(一)住房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我县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周转住房一套,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万元,在我县连续工作5年后住房归本人所有。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我县无偿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周转住房,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我县提供周转住房,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0.5万元。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由我县为其提供集体宿舍或公寓,县财政一次性补贴1000元。
(二)工资待遇
1、凡来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工资、社会保险和本单位同条件正式人员同等对待,享受同等津贴补贴。
2、博士(正高)、硕士(副高)分别享受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和120元的特殊人才津贴。
3、对在本县工作期间取得博士学位(正高)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1万元;取得硕士学位(副高),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
(三)其他待遇
1、建立科研专项经费制度。来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正高)、硕士(副高),县财政按博士(正高)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副高)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科研工作。
2、设立“优秀人才奖”。在生产、技术、科研工作中所开展的科研项目,获得自治区及以上突出贡献奖、地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引进人才,分别给予特等奖20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的奖励。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引进人才,其职称评审、医疗、探亲、工资待遇按正式在编干部对待。
4、引进的本科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5年的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在编的事业单位干部。
联系方式:杨海明沙雅县人社局行政办主任(联络员)13579134381联络邮箱:1379365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