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经济学院考勤处罚条例
第一章 校通报
一、查课被校通报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缺课一次。迟到的同学需有任课老师和学习委员签字的出勤证明,并于每周周五中午一点交给院学习部,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被校通报缺课累计一次:
1.(1.1)个人予以警告处分并写书面检查1000字,交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由两部部长签字统一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1.2)学生干部给予留任察看处分。
2.(2.1)班级累积一次被校通报2-5人次,由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写书面检查800字和一份保证书,交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由两部部长签字统一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2.2)班级累计一次被通报5人次以上,班级评优评先名额酌情减少。
三、被校通报缺课累计两次:
1.个人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学生干部给予开除处分;
2.班级累计两次被校通报取消班级评优评先资格,将名额转给表现好的班级。
一、查课被院通报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视为缺课一次。迟到的同学需有任课老师和学习委员签字的出勤证明,并于每周周五中午一点交给院学习部,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被院通报缺课累计一次:
1.(1.1)个人予以警告处分并写书面检查800字,交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由两部部长签字统一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1.2)学生干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于每次全体例会时由纪检部部长做会前通报。
2.(2.1)班级累积一次被院通报3-5人次,由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交一份保证书;
(2.2) 班级累计一次被院通报6-10人次由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写一份书面检查600字和一份保证书。交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由两部部长签字统一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2.3)班级累计一次被院通报10人次以上,班级评优评先名额酌情减少。
三、被院通报缺课累计两次:
1.(1.1) 个人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并写书面检查1000字,交由院学生会学部、纪检部,由两部部长签字统一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1.2)学生干部给予留任察看处分;
2.(2.1)班级累积两次被院通报3-5人次,由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交一份保证书;
(2.2) 班级累计两次被院通报6-10人次由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写一份书面检查800字和一份保证书。交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由两部部长签字统一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2.3)班级累计两次被院通报10人次以上,班级评优评先名额酌情减少。
四、被院通报缺课累计三次:
1.个人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学生干部给予开除处分;
2.班级累计三次被院通报取消班级评优评先资格,将名额转给表现好的班级。
附注:1.请假须有辅导员签字或盖章的请假条,无假条视为缺课; 2.考勤周期为八周;
3.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所有。具体实施由院学生会纪检部和学习部、各年级委员会负责。团委老师和各年级辅导员监督执行。
4.本条例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管理与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