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9 月至 12 月在全团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开发了组织整顿功能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掌握有关操作。“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已开发 完毕并上线,请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并按要求及时依托系统开展整理整顿工作。
2. 对标抓好落实。10月底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组织部审核。11月底前,组织部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 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12 月底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组织部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备注:
1.如果团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等于10项,则必须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
2.如果团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0小于10项,由审核决定是否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