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课题申报指南
1、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年度调研课题(2月份)
1.省社科联、省经团联年度调研课题,重在研究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问题研究应科学系统,力求创新;现实问题研究要突出应用价值,避免坐而论道。课题研究要立足河南,面向全国,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水平,力求居于学术前沿,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2.申报者每人限定主持申报一项、另可参与一项课题。
3.为鼓励社科工作者多出精品力作,省社科联、省经团联将对10项特等奖获奖项目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4.申报者可从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主页(http:// www.hnskl.org)下载《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调研课题申报系统》、系统使用说明和省社科联、省经团联年度调研课题的有关文件
2、申报郑州市年度科技计划项目(3月份)
一、申报项目的计划类别
按照《郑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精神,本次我校可以组织申报的项目有:重大科技专项(郑州城市建设综合研究及应用);重大科技工程(新能源汽车科技示范工程、民生科技进步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郑州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郑州市科技领军人才项目、郑州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引导计划项目(郑州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普通科技攻关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
对于“郑州市产学研合作促进计划项目”和“郑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等其他项目,我校鼓励校内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校外其他企业单位的申报及研究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无不良记录,承担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已按计划结题的;
3、申报还须符合《郑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和《郑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附件2)中对应项目的申报条件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及个人认真阅读研究《郑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和《郑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根据郑州市科技局科技计划要求及学校发展方向确定研究题目,明确申报项目的计划类别。按照统一格式要求(附件3)填写相应项目申报材料。
2、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登记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后,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将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其他申请表等材料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上传(文档大小不得超过2M)。上传后获取申报登记号,凭项目网上申报登记号打印书面申报材料;
3、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含所需财务资料)以及其他附件材料,并按照要求的份数进行提交。
注:
1、经费预算中,申请经费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
2、单位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1580438-5
3、省教育厅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6月份)
一、选题范围
1.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课题。
2.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课题。
二、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河南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 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国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要突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能够发挥思想库作用。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复。
5.选题应体现协同攻关,注意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三、选题提出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选题进行认真评审和遴选,并最终形成招标课题指南,发布招标公告通知。
4、省教育厅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6月份)
一、项目类别
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基地招标项目。
1、基地项目以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申报单位,申报人员须为研究基地成员,选题须符合所在基地的研究方向。基地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周期为2年,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2.5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同时要求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2、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连续两年承担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并按时结项者也可申报。项目设计应以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
3、规划项目、青年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4、自筹经费项目。该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或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筹,且自筹经费不低于5000元。申请时须出具学校同意资助的证明或校外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
5、基地招标项目。为充分调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积极性,汇聚研究队伍,培育研究成果,验收合格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利用自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结项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结项。各基地每年立项不超过5项,招标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时须提供公开招投标文件及经费来源证明。
二、申报资格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与研究内容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已获得2012度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或教育厅其他社科类项目立项者,不得申报。
4、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5、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6、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7、课题立项后,所在学校应按照同等比例配套资助。
三、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与实际应用部门紧密结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特色文化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4个学科:(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2年6月5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各申报人员在6月15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并装袋,提交本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其中,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申报项目总数各不得超过120项,其他大学及文科类、师范类本科院校不得超过70项,其它本科院校不得超过50项,专科学校不得超过30项。
市级奖励申报指南
1、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3月份)
一、推荐方法
郑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参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科技管理机构,以及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单位负责推荐。
二、奖励类别及推荐条件
2012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类别包括: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项目应是2009年—2011年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价或取得发明专利证书、行业审定证书的科技成果。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项目成果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须已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二)专利奖
1、受理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项目已实施2年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同一发明专利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类别的奖项。同一个申报单位(或专利权人)限申报一项专利奖。涉密项目、不符合推荐要求或存在争议的项目不得推荐。驻郑大专院校实行限额申报(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2012年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件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根据帐号、密码登陆郑州技术交易网“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说明认真填写,扫描有关附件材料,并上传至网络服务器。推荐书由系统生成并打印。帐号和密码由市科技局成果处统一分配。
1、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包括鉴定证书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新药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
2、应用证明原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及经济效益证明(如纳税证明等第三方证明材料,以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推广应用满2年);
3、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4、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查新报告等相关技术性说明材料;
5、发表的主要论文、专著等;
6、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推荐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供1000字以内的项目简介和PPT文件。PPT文件时长不超过10分钟。要将项目简介和PPT文件拷贝至U盘或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等奖候选项目采取现场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项目汇报10分钟,答辩5分钟)。特等奖在一等奖的基础上产生。
(二)专利奖
2012年郑州市专利奖采取纸质件申报的方式。可登陆郑州科技港或郑州技术交易网下载推荐书电子版。
1、郑州市专利奖推荐书;
2、发明专利证书及最近一年度的专利年费缴费发票(可提供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证明);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还应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备案登记的专利权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证明);
4、应用证明原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及经济效益证明(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推广应用满2年);
5、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属单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属个人的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6、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推荐专利奖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供推荐书电子版、1000字以内的项目简介和PPT文件。PPT文件须将与其配套的音频集成为单一文件,时长不超过10分钟。将推荐书电子版、项目简介和PPT文件拷贝至U盘或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
(三)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送审,经审核后退回。
(四)装订要求:将郑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与所有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分别胶装2套,不需另加封皮。材料中须有一套盖有红色印章的原件材料,并在推荐书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件一份。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请将上述资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档案袋上。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或其它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在推荐书及汇总表指定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成果处)进行形式审查。无推荐单位或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2、科技进步奖每个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5个,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专利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6人。排名前3位的项目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排名居前3名的请奖项目。
3、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出每个推荐项目的推荐等级及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5月份)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联系电话:0371—65838018;联系人:崔少鹏,电子信箱:mcen@163.com。查新每项300元,查新由报送单位联系,统一安排。
3、河南省教育厅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5月份)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大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
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所产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科技论文、古籍整理成果等。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期限
1.科技成果的完成、鉴定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4.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经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公报》公布,并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
三、申报成果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专业分类》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25个专业分类:
农业,林业,养殖业,国土资源与利用,轻工,纺织,化工,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机械,动力与电气,民用核技术,电子与通讯、仪器仪表,计算机与自动控制(含现代教育技术),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运输,技术基础,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医疗卫生,中医中药,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公安科技,软科学(含古籍整理研究成果)。
四、申报成果的条件与要求
1.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教育系统在编教师、职工和研究人员,不包括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及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2.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得直接申报。
3.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限额按省科技进步奖规定执行,即单项授奖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单项授奖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
4.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应符合规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报。丛书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5.多人合作撰写的科技论文集,不能作为科技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可以由其中独立成篇的论文第一作者申请自然科学奖。发表于一种刊物的同一标题的系列科技论文应整体申报。
五、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2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请人须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目相关内容。网上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成果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4月19日—5月4日。学校教师申报时间截至5月4日24:00。
2.纸质材料要求:申报参评科技进步奖,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1份应附完整原件材料1套(包括推荐书附件目录1—5)。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加盖公章。
科技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样书1套,并按省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类)申报要求提交有关图书质量证明材料。
申报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论文奖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1份应附论文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