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把实验中心各项工作推向新的水平,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1)实验室中心年度考核在每年的1月份,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上一年度的实验室工作进行考核。
(2)实验中心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实验中心自评、院系全面考评一级考核制度。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任组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验中心的年度考核。
(3)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实验中心工作年度考核表交学校实验管理中心。
二、考核内容
按照学校实验管理中心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最终得分包括实验中心自评(80%)和学院综合考评(20%)两部分,学院综合考评计分及实验中心自评考核内容见下表。
表1 学院综合考评计分表
考评排名 |
计分 |
前10% |
100 |
10%-20% |
90分 |
20%-30% |
80分 |
30%-40% |
70分 |
40%-50% |
60分 |
50%-60% |
50分 |
60%-70% |
40分 |
70%-80% |
30分 |
80%-90% |
20分 |
后10% |
10分 |
表2 实验中心自评考核表
姓名: 负责实验室: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实验室日常安全与卫生 |
满分20分,各项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损失的,每损失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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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室资产管理 |
满分30分,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坏的,每损坏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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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验教学管理 |
满分30分,未能按时到岗导致实验课不能正常进行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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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积极主动 |
满分10分,不能按时完成学校要求提交的各项工作导致学院受到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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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彰奖励
利用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对于得分高、工作做得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予以表场和奖励,对于得分低、工作做得不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时予以批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