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 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 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 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宣传教育内容的组织,考核体系的建设。
(二)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作为必修课。
(三)学院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学习、考核。
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学院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管理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课程学习;
(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
对于本科生,学院另须安排集中学习。对于研究生,学院另须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本科生
1.学院组织集中学习;
2.课程学习时间累计达到3小时;
3.考试成绩合格;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二)研究生
1.课程学习时间累计达到6小时;
2.考试成绩合格;
3.参加学院组织的专项教育及考核,成绩合格;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管理与经济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