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开展研究生教育评先评优工作要求,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精神。2023年研究生教育评优评先涵盖遴选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优秀个人两类。
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团队评选范围
1.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包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学院(系)等。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由校内或校内外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具有明确分工的实质性团队。
(二)优秀个人评选范围
1.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科建设等部门、研究生培养学院(系)工作的个人,以及一线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职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含研究生培养单位聘任的行业导师),同一年度内与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带头人(主导师)不能为同一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队评选条件
1.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里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规定。
(2)团队凝聚力强。团队带头人(部门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业务管理能力,原则上须在研究生教育工作岗位连续工作3年(含3年)以上;团队成员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齐心协力、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3)工作成绩优异。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得力,近3年工作成效突出。
(4)完成工作得力。积极配合完成上级单位组织安排的各类评审、业务协助、检查调研等工作任务。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1)团队构成合理。团队带头人(主导师)一般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的高校全职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完整指导过5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团队成员人数(含团队带头人)一般不少于5人,不多于7人,年龄、学科、职称、学缘等结构合理,35岁以下成员占比不低于30%,50%以上(含)的团队成员在科研活动中合作5年以上。团队所指导研究生中含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成员中应有一定数量的行业导师,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多于9人。鼓励跨校组建团队。
(2)坚持立德树人。导师团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指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培育,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注重人文关怀,优化培养条件,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3)育人成效突出。团队成员在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近5年经团队指导的研究生在思想道德、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多篇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多项高质量科研成果,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用人单位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主动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省里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乐于奉献,表现突出;规则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工作态度、能力和水平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的高度肯定;原则上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岗位连续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业务能力出众。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表现出色,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或受到上级部门书面表扬。
(4)善于学习总结。勤于思考,积极研究和探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律,注重工作总结与积累,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发表理论研究成果并积极实践。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省里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与规章制度。
(2)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因材施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指导与管理,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业务能力精湛。近三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授课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主动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主持完成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积极参与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4)育人水平高超。作为第一导师已至少指导过5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高质量科研成果,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单位或个人(团队成员)近三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存在过失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
3.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河南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
4.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
各学院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按照限额择优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博士授权点学院,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申报总项数不超过8项,其中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报送3人以上时,需含行业导师1人;硕士授权点学院,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申报总项数不超过4项。
(二)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团队及个人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研究生人才培养的贡献。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团队和优秀个人名单推荐至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申请表格见附件)
1.《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1)。
2.《河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
3.《河南省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3)。
4.《河南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4)。
(二)申报表中代表性成果材料填写要求
1.著作。须写明全体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
2.论文。须写明全体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时间(年月)、收录情况。
3.项目。须写明主持人、项目名称、立项单位、起止时间(年月)、项目资助金额(万元)、是否结项(已结项或在研)。
4.专利。须写明全体专利发明(设计)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授权日期(公告日)。
5.奖励(表彰)。须写明获奖成果完成人(前5名)或受表彰者、奖项(表彰)名称、获奖等级、授奖(表彰)部门、获奖(受表彰)时间(年月)。
(三)材料命名
所有申报材料仅需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每一个申报表彰的所有材料(申报表及代表性成果材料)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电子文档。材料命名规则如下:
1.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以“2023年优秀团队申报_学院代码及名称_团队带头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优秀团队申报_001水利学院_张三.pdf。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以“2023年导师团队申报_学院代码及名称_团队带头人姓名_团队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导师团队申报_001水利学院_张三_纤维混凝土材料.pdf。
3.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以“2023年优秀个人申报_学院代码及名称_申报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优秀个人申报_001水利学院_张三.pdf。
4.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以“2023年优秀导师申报_学院代码及名称_导师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优秀导师申报_001水利学院_张三.pdf。
六、时间要求
各学院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于10月20日前,将评审通过后的推荐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ypyk@ncwu.edu.cn。
联系人:李长明张硕
联系电话:037165667990
附件1: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2:河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3:河南省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河南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