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工作量统计方法的说明
一、关于授课工作量
授课课时:*1.25(6人或6人以下,系数为1)
二、 关于带研究生(分学期计算)
第一学期20
第二学期30
第三学期30+5(开题报告)
第四学期30
第五学期20
(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点,从第二名学生开始按60%计算)
三、说明
1、管理与经济学院安排的课时以任务书所示为准(一般为40或20);
2、开题报告计算量未包含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3、不包含MBA相关内容。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工作量计入第二学期(应在第三学期开题)。
5、自2013级开始,三年制研究生第二学期课时量为20。2012级及以前仍按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