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工作量统计方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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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工作量统计方法的说明

一、关于授课工作量

授课课时:*1.25(6人或6人以下,系数为1)

二、 关于带研究生(分学期计算)

第一学期20

二学期30

三学期30+5(开题报告)

第四学期30

五学期20

(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点,从第二名学生开始按60%计算)

三、说明

1、管理与经济学院安排的课时以任务书所示为准(一般为40或20)

2、开题报告计算量未包含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3、不包含MBA相关内容。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工作量计入第二学期(应在第三学期开题)。

5、自2013级开始,三年制研究生第二学期课时量为20。2012级及以前仍按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