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定办法及名单(更新)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5-09-30       [打印本稿]

一、2015级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我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依据相关说明如下:

1、要求档案转入我校;

2、分配名额为一等15人,二等9人,三等24人(含复学1人);

3、一等评定对象:推免生、一志愿考生(同等学力除外);

二等评定对象:一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同等学力除外);

三等评定对象:一志愿(同等学力)、二志愿考生。

4、评审办法及程序:

(1)推免生共计13人,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2)在一志愿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取前两名(王瑞鑫、王梦娇),连同推免生共15人,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一志愿剩余两名(林琪、陈方)获得二等奖学金;

(3)根据研究生院反馈结果,少干同学仅有初试成绩,按照研究生院相关精神,其余同学中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其中,前7名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余23名同学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

(4)季春光同学为休学后复学,计入2015级奖学金名单,按三等评定。

二、2014级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我院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依据相关说明如下:

1、要求档案转入我校;

2、分配名额为一等10人,二等12人,三等11人;

3、2013年录取、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在校三年不需参评,全部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4、评审办法及程序:

(1)根据政策,首先确定二等奖学金12人(含少干9人,推免辅导员3人);

(2)根据同学前期提交材料,根据同学综合积分排名情况(学习积分满分30分,素质积分满分10分,学术积分满分40分,最高80分),按顺序确定一等奖学金10人,三等奖学金11人。

三、说明

如有异议,请于10月5日前反馈。

电话:69310102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9.30

 

 

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pdf

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