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22-2023学年学业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教学办           供稿:教务处              访问人数:       日期:2023-10-09       [打印本稿]

各学院:

根据我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226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业导师的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人员及时间范围

人员范围:2019~2022级学业导师

时间范围:2022-2023学年

二、考核标准和等次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226号)的内容和要求,对学业导师深入班级情况、班级学风建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学生参与科技实践创新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和良好比例分别不超过本单位学业导师总数的10%和25%;同一年级指导2个及以上班级的,应予以合并考核

三、考核流程

1.个人自查。各学业导师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准备支撑材料。

2.学院考核。各学院根据考核细则对学业导师进行考核,并从考核优秀的学业导师中按限额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业导师”。推荐限额见《2023年校级优秀学业导师推荐指标分配表》(附件2)

3.学校认定。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学业导师进行终审和认定。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各单位请在10月16日前,将全院学业导师的《学业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推荐校级“优秀学业导师”的《学业导师量化考核表》(附件4)和《学业导师量化考核材料清单》(附件5)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行政楼南426B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和考核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zhanglinlin@ncwu.edu.cn。

注意:电子材料命名格式:学院+文件名。

2.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业导师”的老师,还需提供《学业导师工作薄》或《班导师工作薄》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务必按照《学业导师量化考核表》和《学业导师量化考核材料清单》中的项目顺序排列,并在支撑材料中对所带学生做好标注。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226号).pdf

附件2:2023年校级优秀学业导师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3:学业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导师量化考核表.xlsx

附件5:学业导师量化考核材料清单.docx


教务处

2023年10月9